各国政党政要持续祝贺习近平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近日,各国政党政要持续致电或致函,热烈祝贺习近平当选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柬埔寨国王诺罗敦·西哈莫尼表示,我谨代表莫尼列太后、柬埔寨王室和柬埔寨人民,对您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致以最诚挚、最热烈的祝贺,坚信您将更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事业,以中国式现代化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期待同您一道,传承柬中传统友谊,推动柬中命运共同体建设,更好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
塞拉利昂人民党领袖、总统比奥表示,欣悉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谨致衷心祝贺。在您的坚强领导下,中国过去10年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相信中共二十大将为塞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启新篇章。
坦桑尼亚革命党主席、总统哈桑表示,祝贺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这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对您的信任和信心。祝您在领导国家、服务人民事业中取得更大成功。
乌干达全国抵抗运动主席、总统穆塞韦尼表示,热烈祝贺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期待同您携手努力,不断推动两国共同发展和繁荣,造福两国人民。
尼加拉瓜桑地诺民族解放阵线总书记、总统奥尔特加和副总统穆里略表示,祝贺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正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尼方愿同中方共同努力,推动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
科威特埃米尔纳瓦夫表示,在您的领导下,中国在各领域取得突出发展成就。我十分珍视科中两国传统友谊,相信科中战略伙伴关系将取得更大发展。
尼泊尔总统班达里表示,相信在您的领导下,中国将朝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出更大步伐。祝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愿景早日实现。期待尼中友好合作迈上新台阶。
科摩罗总统阿扎利表示,欣闻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科摩罗政府和人民以及我本人谨向您致以诚挚和热烈的祝贺。坚信您将带领中国继续走向繁荣,并在国际舞台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苏丹主权委员会主席布尔汉表示,诚挚祝贺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祝您在这一崇高岗位上成功、顺遂,祝愿友好的中国人民在您的领导下不断实现进步与繁荣。
多米尼克工党领袖、政府总理斯凯里特表示,在您的领导下,中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表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您的高度拥护。期待中国共产党在全球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瓦努阿图瓦库党主席、政府总理拉夫曼表示,坚信中国共产党将坚定不移地带领中国人民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全面现代化。我愿同您一道,推动两党友好互利关系再上新台阶。
印度尼西亚民主斗争党总主席、前总统梅加瓦蒂表示,我们期待中国在国际舞台发挥更大作用,共同推动建立和平、公正的国际秩序。
斯洛伐克方向党主席、前政府总理菲佐表示,在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在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中国日益成为国际舞台上备受尊敬的重要力量。
克罗地亚前总统梅西奇表示,祝贺您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相信您将继续带领中国取得更大发展,并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斯洛文尼亚前总统图尔克表示,高度钦佩您的远见卓识和坚强领导,祝愿您带领中国不断取得新发展,为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摩尔多瓦社会主义者党执行书记、副议长巴特雷恩察表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也为人类文明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
阿根廷众议院副议长希奥哈表示,您带领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在各领域取得巨大发展成就,成为各国政党学习的典范。坚信中国共产党必将继续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
此外,发来贺电贺函的还有蒙古人民党总书记、政府办公厅主任阿玛尔巴伊斯格楞,巴勒斯坦人民斗争阵线总书记、政府社会发展部部长马吉达拉尼,苏丹正义与平等运动主席、政府财政和经济规划部长吉布里勒,捷克和摩拉维亚共产党主席、欧洲议会议员科内奇纳,摩尔多瓦共产党人党主席、前总统沃罗宁,斐济人民联盟党领袖、前政府总理兰布卡,萨摩亚人权保护党领袖、前政府总理图伊拉埃帕,智利前总统弗雷,罗马尼亚蒂图列斯库欧洲基金会主席、前政府总理阿德里安·讷斯塔塞,吉尔吉斯斯坦“信任”党议会党团主席奥尔莫诺夫,土库曼斯坦工业企业家党主席奥夫甘诺夫,阿尔及利亚尊严党主席达维,土耳其爱国党主席佩林切克,保加利亚社会党主席妮诺娃,加拿大共产党领袖罗利,基里巴斯关爱基里巴斯党主席阿坦尼博拉,巴勒斯坦民主联盟总书记拉法特,埃及共产党总书记萨拉赫,秘鲁争取进步联盟总书记巴尔德斯,白俄罗斯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索科尔,伊朗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秘书长祖尔加德尔,澳大利亚公民党全国书记伊舍伍德,巴西国会巴中议员阵线主席皮纳托等。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